我相信买房的时候,大家一定是通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做的选择,所以基本很少会有交定金后,后悔了,不想买房的情况,但是实际市场上有这样的请,交定金后,反正自己不喜欢这套房子了,不想买了,那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呢,定金可以退吗,什么情况下定金可以退?
一、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买房定金在什么情况下能退
当然了,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买房定金都是不能退的。也就是说,买房定金能不能退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对待,比如在以下情况下,定金是可退的:
1、就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如果认购协议对商品房的面积、价格、朝向等主要条款里没有明确约定,且后来开发商与购房人又未能就这些主要条款等协商一致,从而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人。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所以没能签订,是由于双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购房人单方违约而造成。
2、对于补充协议未协商一致的
当事人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的,如果双方在诚信、平等的原则下继续进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就无法补充协议达成一致表示的意思,而导致购房合同不能订立的,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这样一来,购房者就有权力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3、因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要返还定金的。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以上是对于买房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以及什么情况下定金可以退,所以不是所有的情况下交了的定金可以退的哦,如果是自身的原因,交的定金的不会退还的,所以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看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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