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盛行的时代,大家对“七天无理由退货”一定不会感动陌生,并且,在很多线下实体店也开始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例如浙江就在全省广泛推行线下商家无理由退货承诺。
现在,楼市也将有“七天无理由退房”了。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住建局发布了《龙岗区关于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报建到入伙等环节,分10章、43条进行了全面地“立规”,其中,有一条内容引发了众网友的关注,那就是鼓励开发企业探索7天无理由退房机制,在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的同时,买受人可以选择是否签署《无理由退房协议》。
虽然还是一份意见征求稿,但是却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赞同。实际上,“七天无理由退房”的提法并非首次出现在楼市中,但大多数时候是房企为了促销而提出的一种营销策略,但此次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的“七天无理由退房”还属全国首次。
长期以来,购房者和开发商因为退房的纷争就屡见报端,但是由于不利条款的存在,购房者几乎不可能退房成功,即便开发商答应退房,但是流程繁琐、时间漫长,最终购房者都会选择作罢。
而“七天无理由退房”一旦开始推行,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但是,房子毕竟是价值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的大宗商品,像电商产品一样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有那么容易吗?
毫无疑问,“七天无理由退房”对购房者而言无异于是一条喜讯,但是楼市作为购房者、开发商、金融机构、相关部门多方参与的一种市场形态,其牵涉的面非常广,因此,“七天无理由退房”真正开始在全国大面积推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房子和电商产品的性质有着很大的差异性。比如一种款式的衣服可以批量生产一千件、一万件,每件衣服几乎没有差别,但是一个楼盘里面的每套房子都具有唯一性,楼幢、楼层、朝向、位置、光照、视野等等要素都不一样,并且价格因为这些因素的不同而不同。一旦有人选了房,其他人就不能选这套房了,如果七天之内无理由退房,对于开发商来说就会损失对这套房子有需求的人。
其次,购房者选定了房源、缴纳首付款,相关部门就会对其进行备案,一旦入了系统,要取消就需要走繁琐的流程,少则数日,多则数月,对于开发商、购房者来说都很麻烦,销控系统也会失去实际的参考作用。
总而言之,“七天无理由退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固然是利好,但是需要诸多环节的密切配合,在当前的实际情况中,真正大面积实行还需要较长时日。
此次深圳龙岗区开始对“七天无理由退房”机制进行意见征求,也表明了这一政策探索的必要性。我们不妨可以期待一下,未来随着这一政策的不断完善,让其成为楼市中又一条可复制和推行的经验,再推广到全国各地。据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当前购房者信心指数为99.2,有理由相信,未来有了这一政策的加持,购房者信心指数还会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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